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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民勤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和热心群众携手救助一只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获得一致好评。
近年来,民勤县公安局不断加大野生动物资源宣传保护力度,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,形成了全民参与、警民合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。
救助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苍鹭
3月31日上午10时,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爱心群众报警,称在县城通航小镇工地楼房内发现一只野生水鸟。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经辨认检查,该水鸟为“三有”保护动物苍鹭。由于误入工地楼房时间较长,无法飞出,导致其状态不佳。随后,民警将其带回,经观察在确定无受伤痕迹,可适应野外生存条件后,按照武威市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建议,民警将苍鹭带至东湖公园水域,放归大自然。
民警将苍鹭放归自然
民勤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宣传保护力度,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关爱、保护、救助野生动物,切实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资源,进一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。(本稿件图片由 民勤县公安局提供)
编辑:裴艳春
责任编辑:陈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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